1、称重计量汽车应均速驶上秤台,速度控制在5公里/小时以内,禁止在秤台上紧急刹车,在秤台旁显目位置设限速标志;
2、每次称重计量的汽车载重量称量不得大于100T;
3、每次车辆上秤台前,操作人员观察仪表显示是否为零, 打印或记录数据前观察仪表显示是否稳定;
4、当秤台上有车辆时,不允许仪表断电,如遇临时断电,车辆应驶下秤台,仪表需5分钟后再开机,待恢复通电且仪表恢复零点后,车辆方可重新上秤计量;
5、操作人员不得让未接受过专业培训的其他人员操作仪表;
6、仪表在每次通电前,应先检查秤台是否灵活晃动;
7、电子汽车衡禁止接近称重铲车之类的短轴距车辆过衡;
8、操作人员下班后必须切断电子汽车衡设备的所有电源,严禁车辆在秤台上长时间停留或过夜;
9、电子汽车衡传感器、接线盒必须做好防水保护,严禁受潮,一旦受潮应对其进行检查,并采取干燥措施后方能通电使用;
10、电子汽车衡秤台,禁止非计量任何车辆通过;
11、秤台上严禁电焊作业,或将秤台作为地线使用;
12、在打雷时,不要使用电子汽车衡,同时应关断各设备电源与总电源,并拔下传感器的输入插头,以防雷击损坏;
13、操作人员经常检查电子汽车衡秤台周围的间隙,间隙内不得有异物卡死,如有垃圾、石块等异物卡入缝隙内则必须清除干净方可称量、经常清扫秤体台面,保持清洁 ;
14、传感器及秤体电子汽车衡厂家的限位间隙必须经常检查,每班使用前检查一次,发现间隙不合适时,操作人员应立即进行调整(间隙控制在3mm左右),间隙不符合要求将严重影响称量值;